近日,蚌埠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,全面推動集采藥品“進基層醫療機構、進民營醫療機構、進零售藥店”(以下簡稱“三進”)工作,進一步擴大集采藥品覆蓋面,提升群眾用藥可及性和便利性,有效緩解群眾“購藥貴”問題。
根據通知要求,各縣(區)醫保部門將組織轄區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原則上全部參加,定點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按自愿原則參與。首批意向單位需于2025年11月11日前提交《安徽省參加集采藥品“三進”承諾書》,經縣(區)醫保部門審核確定后,動態公布參與單位名單。
在藥品配備方面,我市統一執行《安徽省“三進”集采藥品目錄》,鼓勵民營綜合型三級醫療機構配備不少于80種集采藥品,其他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配備不少于50種。市醫保局支持為“三進”單位開通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賬號,實現線上采購。緊密型醫共體可統一報量和采購,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由鄉鎮衛生院統一報量和采購,零售藥店可由連鎖總部統一申報和采購。各單位應按時簽訂采購合同,優先采購中選產品,并在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前結清貨款。
價格方面,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藥品“零差率”銷售;定點民營醫療機構銷售集采藥品不得高于中選價格;零售藥店鼓勵按不高于中選價銷售,確需加價的需控制在合理范圍內。醫保基金也將按不高于中選價格進行支付,切實減輕群眾藥費負擔。
為便于群眾識別與監督,“三進”單位將統一設置集采藥品銷售專柜(區),實行“四統一”管理,即統一設置專柜、統一雙標簽公示價格、統一進行價格承諾、統一公布醫保部門咨詢投訴電話,全面提升集采藥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市醫保局將加強對“三進”單位集采藥品配備、采購、銷售等環節的監測與考核。對落實較好的單位,將授予“集采便民藥店”或“集采便民民營醫院”標識牌;對未履行承諾、串貨倒賣等行為,依法依規處理。對中選藥品配備數量未達到條件、未執行集采價格政策、無正當理由不完成合同約定、串貨倒賣集采藥品等,視情節采取約談、通報、暫停或取消參與集采“三進”。
集采藥品“三進”工作的推進,是我市深化醫療保障改革、促進醫藥服務惠民的重要舉措。各級醫保部門將加強政策宣傳與培訓,確保政策落地見效,讓更多群眾在家門口就能用上質優價廉的集采藥品。(陳瑤)